乡宁县职业中学“好老师”评选实施方案
发布人:乡宁县职业中学  发布时间:2022-06-29

为落实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乡宁县职业中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,造就一批有理想信念,有道德情操,有扎实学识,有仁爱之心的“四有”好老师。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特色化。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,在全校开展“好老师”评选表彰活动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弘扬广大教师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和严谨治学、廉洁从教、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,激励广大教师用优良的师德、高尚的情操、模范的行为去教育、感染学生,真正做到春风化雨,润物无声,鼓励广大教师扎实推进教育教学工作,树立身边的典型,学习好老师的精神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订“好老师”评选方案。

二、成立“好老师”评选领导组

 长:尉六龙

副组长:杨志忠      张海平  刘文星    闫黎栋

 员:中层领导

下设“好老师”评选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政教处。

三、评选时间、范围和比例

评选将于2022年6月下旬7中旬举行。一线教师均可参加“好老师”的评选(备注:上一学期被评选为“好老师”的老师,本次不再参与评选)。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推荐、学生参与投票进行评选,教研组人数20人以上的推荐2名“好老师”候选人,教研组人数小于20人的推荐1名“好老师”候选人。各组在本学期放假前交回候选人推荐表。政教处组织有关领导和学生对推荐回的教师进行测评、投票评选,***后根据得分和综合考评,确定10名教师为本学期“好老师”进行表彰奖励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1.政治坚定,忠诚教育。政治立场坚定、方向明确,拥护党的领导;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,热爱教师职业;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,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。适时对学生进行国情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。

2.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。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工作中能顾全大局,任劳任怨,不计较个人得失;为人师表,坚守高尚情操,以身作则,乐于助人,尊重学生,作风正派。

3.钻研业务,成绩突出。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,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,努力实践“高质量、高水平、轻负担”的理念。教育教学质量高,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成绩突出。

4.热爱学校,顾全大局。有主人翁意识,能自觉维护学校荣誉,为集体着想,脚踏实地,无私奉献,踏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,实干精神强。

5.同事认可,学生喜爱。模范执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依法履行岗位职责,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,热爱学生,保护学生合法权益,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,学生、家长、同事满意度高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“一票否決”,不得参加评选:

1.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;

2.有私自乱收费、乱办班、搞有偿家教行为;

3.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;

4.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;

5.向学生传播不良思想或信息,误导学生;

6.有损害学校名誉或形象等行为的。

五、评选办法

1.采取教研组内推荐与学生参与投票,学校评审相结合的办法,被推荐人员填写“好老师”推荐表,并附先进事迹简介等材料一并上报学校,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;

2.评选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师生满意度调查。

3.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,结合学生、群众满意度调查,综合各方面信息后确定“好老师”。

4.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。

5.学校举行表彰奖励。

6.评选时间:2022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乡宁县职业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6月27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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